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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为看病借来3万 被小儿子几天内全买了手游装备

10月19日 10:57新浪游戏

  赵女士的小儿子今年12岁,刚上六年级,平时喜欢打游戏。最近,赵女士突然发现自己刚刚借来的3万元钱突然不见了,原来,小儿子打游戏花了她的钱。然而这笔钱是她为治病筹备的。据了解小儿子在王者荣耀这款游戏上买“皮肤”80多个,花了8000元,在球球大作战上面,买装备花了24000元,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总花费有三万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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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法总论》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形,8周岁至18周岁(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经其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追认后生效,但是可以独自实施纯获利(领红包等)或与其辨认能力相适应(购买文具、搭乘出租车等)的行为。未成年人具有购买能力的法律本质为未成年人能够独自订立买卖合同。

  本案中,赵女士12岁的小儿子独自花费32000元巨款购买虚拟商品的行为明显超出了一名12岁小学生的认知能力,买卖合同需要经其父母追认后方能成立。